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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党群工作

院内各支部: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党员同志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值此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学院党委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现将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评选范围:“优秀共产党员”在院内正式党员(包括学生党员、退休教职工党员、在职教职工党员)中评选;“先进支部”在院内党支部(包括学生党支部、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中评选。

推荐对象要注重向奋战在重大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基层一线倾斜,注重推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脱贫攻坚、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学院的决策部署,密切联系师生群众,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医疗卫生、管理服务、专业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3.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违纪违规等问题。

(二)先进支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力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

2.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党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党组织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师生号召力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党员、师生信任和拥护。

3.统筹推进党建和事业融合发展,紧密围绕学校“两个伟大”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以及在班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推荐办法和评选程序

推荐办法:

1、每个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人数为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15%,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计算,离退休党支部每个支部推荐两名优秀共产党员。

2、每个支部推荐不超过2个支部(可以自荐、也可以推荐其他支部,自荐支部需填写附件2)至学院党委参评“先进党支部”。

评选程序:

学院党委在征求院纪委意见后,对参评人员及集体进行比选,综合审定提出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名单,经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在“七一”进行表彰。

四、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支部要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考察,集体审定。推荐审批表电子版于2020年6月28日17:00前发送至吴靓处(13980025790@163.com)。

附件

1.中共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中共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委员会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3.中共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委员会先进党支部自荐、推荐汇总表

4.中共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

中共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