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学校二级单位申请授权以四川大学名义签订,且需加盖学校行政公章的单项合同。但科研项目合同(归口在科研院或社科处)、使用引导专项资金的采购合同(归口在发规处)和伍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归口在设备处)除外。
二、申请方式
(一) 线上申请
1.登录四川大学网上办事大厅或“云上川大”APP,进入“印章使用申请”,选择“合同授权签订”;
2.填写“用印材料名称”(XX 合同)、“用印事由”(申请授权的目的及背景、申请授权的内容、受托人及请求授权的期限,可参考附件请示模板),上传“用印材料”(拟签合同)和“依据材料”(选定供应商的佐证材料,如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等)。
(二)线下申请
经办人向法律顾问室提交请示(模板见附件)、拟签合同复印件和选定供应商的佐证材料(如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等)。
线上或线下审批流程完成后,由法律顾问室(望江行政楼210 室,85407917)出具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持受托人签字的合同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前往校印鉴室(望江行政楼 331 室)用印。
授权委托书请与合同一并妥善保存。